AI与科技第 52 期 ·

Adobe因“暗黑模式”支付7,500万美元和解金?

如果注册按钮只需点击一次,解约按钮却要点击六次,那就不是UX,而是陷阱。

Adobe因“暗黑模式”支付7,500万美元和解金?

开篇

订阅者朋友,您解约一个软件花了多长时间?

3月13日,Adobe与美国司法部(DOJ)达成和解,同意支付7,500万美元(约合1,050亿韩元),并向受害客户提供价值7,500万美元的免费服务。总规模达1亿5,000万美元。将Photoshop、Illustrator、Premiere Pro捆绑在一起的Creative Cloud——这家制作创意行业事实上标准工具的公司,因“把订阅解约做得太难”而被处以罚款

不过,比起这起事件本身,让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细节。诉讼过程中曝光的Adobe内部高管的一句话。据说他在谈到解约违约金时曾这样说——“对Adobe来说,这就像海洛因一样的存在。”这不是简单的UI失误,而是刻意的设计。今天,我们就通过这起事件,来审视一下我们每天都会遇到、却很少意识到的“暗黑模式”结构。

发生了什么——Adobe的“年费月付”陷阱

在Adobe提供的Creative Cloud套餐中,有一种名为“Annual, Paid Monthly”的选项。光看名字,会以为是“按月支付的套餐”。但实际上是一年期合约。若中途解约,会产生相当于剩余合约金额50%的违约金。这笔金额可能高达数百美元。2024年6月,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Adobe提起诉讼。核心指控有三点。

**第一,注册时隐瞒了核心条款。**将一年期合约以及中途解约违约金隐藏在小字或超链接背后。**第二,故意将解约流程搞得极为复杂。**若想在线解约,需要经过多个页面;若想通过电话解约,则要向多名客服代表反复重复同样的话。**第三,只有在尝试解约的那一刻,客户才会得知存在违约金。**DOJ将此形容为客户遭遇了“伏击(ambush)”。

Adobe在2025财年的营收为215亿美元。此次的7,500万美元和解金,仅占其年营收的约0.35%。若按韩国上班族平均年薪换算,大概相当于挨了一张超速罚单的程度。但这起事件之所以重要,不在于金额,而在于先例。

什么是暗黑模式——被设计出来的不便的分类学

“暗黑模式(Dark Pattern)”一词由2010年伦敦的UX设计师Harry Brignull创造。指的是在线服务为了欺骗或操纵用户而刻意设计的界面。这与单纯的“不便利设计”本质不同。关键在于意图,即经过计算、诱导用户失误或惯性行为的设计。若具体分类Adobe事件中所使用的暗黑模式,如下:

  • 蟑螂旅馆(Roach Motel)1​​:进去容易、出来难的结构。Adobe的解约流程正是这种模式。注册只需点几下就能完成,解约却要经过多个页面,或必须打电话。
  • 隐藏成本(Hidden Cost):在付款前一刻或解约时才会显现出来的额外费用。Adobe的中途解约违约金属于此类型。
  • 误导性层级结构(Misdirection):故意将用户的视线引向别处。比如把“继续订阅”按钮做得又大又醒目,把“解约”按钮做得又小又灰暗。
  • 确认羞辱(Confirmshaming)2​:向想要解约的用户展示会引发愧疚感的文案。诸如“您真的要放弃这项福利吗?”之类的表述就是代表性例子。 这类模式绝不止一两种。根据FTC于2024年参与的国际消费者保护网络(ICPEN)的全球调查,在对全球642个网站和应用进行调查后发现,76%至少使用了一种以上的暗黑模式。67%同时使用了两种以上。

全球监管趋势——美国、欧盟、韩国的应对

Adobe事件并非孤立事件。它是全球范围内针对暗黑模式的监管同步趋严这一浪潮中的一个场景。

2025年9月,FTC促成了与亚马逊达成25亿美元(约合3.5万亿韩元)规模的和解。指控内容是亚马逊在Prime订阅过程中使用暗黑模式,使得3,500万名消费者注册了他们并不想要的订阅。亚马逊内部将Prime解约流程称为“伊利亚特流程(Iliad Flow)”,解约需要经过4个页面、6次点击、15个选项。

与此同时,FTC于2024年底确定的“一键解约(Click-to-Cancel)”规则——要求让解约变得和注册一样容易——于2025年7月被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宣布无效。理由是程序性的,即FTC在制定规则过程中未充分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在现任政府之下,该规则被重新推进的可能性似乎不大。

欧盟在2022年生效的《数字服务法》(DSA)中明确禁止了在线平台的暗黑模式。**攻击性弹窗、具有误导性的同意按钮等均属监管对象。**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欧盟委员会从2025年起正在筹备《数字公平法》(Digital Fairness Act)。这是一个不仅涵盖暗黑模式,还包括成瘾性设计、个性化定价、网红营销在内的横向监管框架。

韩国也在行动。2025年2月14日,修订后的《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6种类型的暗黑模式被依法禁止。**隐藏续订、分阶段披露定价、特定选项预先勾选、误导性层级结构、妨碍取消·退订、重复干扰。**经过6个月的引导期后,公平交易委员会从2025年8月起正式开展执法,10月对OTT、音源、电商领域的4家企业下达了首批整改命令并处以罚款。这是修订法实施以来的首例实际处罚案例。

三个地区的方式各不相同,但方向一致。“注册容易、解约困难”这种商业惯例,已不再被默许。

Oswarld视角

坦白说,比起Adobe的和解金,那位内部高管的发言在我脑海中停留得更久。将解约违约金比作“海洛因”,说明内部其实也意识到,这是一种成瘾性的收益结构。但即便如此,也无法撤销。因为一旦取消,就会“遭受重大业务打击”。

从我制定GTM战略的经验来看,这正是典型的留存指标陷阱。当企业将“流失率(churn rate)”设为KPI时,组织会本能地朝“阻止流失”的方向行动。问题在于“阻止的方法”。**是通过提升产品价值让客户自愿留下,还是通过让解约流程变得困难来强行挽留?前者困难而缓慢,后者简单而迅速。**而季度业绩并不会区分这两者。

从数据专业人士的视角再补充一点:暗黑模式最狡猾的地方,在于它制造了一种无法被测量的伤害。放弃解约的客户不会出现在流失率统计中。心怀不满却仍继续付费的客户,在留存指标上会被归类为“忠诚客户”。这正是企业内部难以意识到这一结构存在问题的原因所在。

因此我认为,此次Adobe事件所抛出的真正问题,并不是“解约按钮该放在哪里”。而是“我们的留存,是来自价值,还是来自摩擦?”这不是UX团队的问题,而是管理层激励结构的问题。

结语

**Adobe的1亿5,000万美元和解,是针对“订阅陷阱”的监管已进入实际执法阶段的信号。**从美国(亚马逊25亿美元)、欧盟(推进《数字公平法》),到韩国(首次适用电子商务法暗黑模式条款),这是一股全球同步的潮流。而暗黑模式的本质,并非UI设计问题,而是那种试图用摩擦而非价值来管理流失率的商业模式所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下次解约任何服务时,不妨数一数:注册时点了几次,解约时又要点几次。这个差距,会告诉你这家企业究竟有多尊重你。

参考资料与延伸阅读

作者安光涉是世宗大学经营学教授,也是 OBF(Oswarld Boutique Consulting Firm)首席顾问。他在大学教授经营数据管理、商业分析等统计与数据分析课程,同时在产业现场负责 GTM 与人工智能战略咨询,设计技术与商业的连接方式。他曾发表关于 AI 对话系统记忆架构(HEMA)的学术论文,并运营每日策展全球 AI 论文的 Daily Arxiv 项目。他毕业于高丽大学技术经营专业研究生院与 KMBA,著有《把思考交出去的人:Homo Brainless》。

注释

  1. 蟑螂旅馆(Roach Motel):这个暗黑模式类型的名字来源于捕捉蟑螂的粘性陷阱。指的是把注册或同意服务设计得很容易,但想要解约或退出时却要经过复杂流程的设计。Adobe的解约流程就是典型案例。

  2. 确认羞辱(Confirmshaming):当用户选择拒绝或解约时,使用会让该选择显得羞耻或不利的文案,以此进行诱导的暗黑模式。例如,在新闻邮件的退订按钮上写着“不,我想错过最新资讯”之类的表述。